上班期间上厕所摔倒被认定的工伤已不鲜见,那么上班吃工作餐被卡鱼刺算不算工伤?
老师周末加班监考 吃工作餐被鱼刺卡伤
2014年6月28日,星期六,在成都某中学任教的的唐老师在学校安排下参加某次考试的监考工作。唐老师当天将近12点才结束上午工作,中午仅有半小时就餐时间。
唐老师称,自己匆忙到食堂去吃饭,遇到相关领导询问工作情况,自己一边吃饭一边向领导介绍情况。吃第一口菜时,还没意识到是鱼,吞下去后,就被鱼刺卡着了,自己在吐不出来的情况下,立即前往省人民医院急诊,省医院通过X光片确定鱼刺的位置,后被告知需要做手术,由于省医院没有床位随后前往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
住院75天花费6万多元
治疗过程中,唐老师病情加重,并引起了胸腔感染、气胸、积液、血栓和肝功能受损等病症。住院治疗75天后才出院,花去费用6万多元。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出院诊断为:食道破裂伴右侧液气胸;纵隔胸腔感染;食道异物;左胸腔积液;右侧腓静脉脉管炎伴血栓;肝功能受损。
唐老师表示,这次事故造成了自己巨大的身体伤害和心理伤害,对自己准备要孩子的计划也造成影响。
当事人称监考事件匆忙致卡刺
申请工伤事故认定
唐老师认为,事故当天是个星期六,本身是休息日,自己接受学校的统一安排加班当监考老师。在食堂吃工作餐的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应当属于工伤事故。并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事故认定。
唐老师称,自己是成年人,有几十年的吃鱼经验,正常人在通常情况下都会小心翼翼,而在这次事件中,由于监考事件匆忙,没有意识到自己口中吃到的是鱼,直到被鱼刺卡住了才反应过来。在现实中有大量的案例,员工在单位食堂或厕所摔伤都被认定为工伤,为什么在食堂被鱼刺卡住受伤就不算工伤?
人社局:吃鱼跟工作无关不算工伤
唐老师:我不服!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受理唐老师的申请后,于2014年10月14日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市人社局分析认为,唐老师吃鱼的行为与工作无关,其所受伤害是自己不慎而非工作原因,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
随后,唐老师向成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由于复议已过复议期限,唐老师选择了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撤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10月14日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依法判决唐老师属于工伤。
不能因个人过错否定对工伤的认定
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工作期间吃工作餐,和上厕所一样是生理需要,老师虽然误食鱼刺本人有过错,但该过错不足以否定工伤的认定。该教师周末参加单位组织的监考活动,从上午到下午都是从事单位安排的工作,如果不参加此次监考,而在家里,就不会有事故发生。
从案件基本事实分析,此案件应当属于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情形,因此应当认定为工伤事故。据此,法院判决撤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10月14日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唐老师被鱼刺卡伤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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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了鱼刺吞饭团、喝米醋都不可取!
很多人在被鱼刺卡住之后,立即会想到用吃饭菜、吃馒头、喝醋等方法解决问题,但医生表示,这些方法有时不但解决不了问题,甚至会帮倒忙。
吞噬饭团、大口咽馒头除了会损伤咽喉黏膜,还可能将鱼刺推进入食道,导致食道内血管破裂而出血。鱼刺被卡在食道第二狭窄处的话,旁边就是气管和主动脉,鱼刺一旦扎破血管引起大出血,会有生命危险。
此外,不少人认为大口喝醋能将鱼刺软化。医生表示,鱼刺即使泡在醋里也不会变软,所以这种方法也行不通。
●这几招您不妨试试看
医生介绍,被鱼刺卡住后,不要慌,先初步判断鱼刺在咽喉部还是在食道内。如果连吞咽口水都会感到咽喉部疼痛,有的甚至脖子痛、胸部疼痛,这就是卡在了食道内,应立即去医院。
如鱼刺卡在口腔或咽喉部视线可及部位,可以用筷子或者勺子柄压住舌头,用镊子等工具轻轻夹取出来。还可以用催吐法,就是用手指伸向咽喉,或者捏住脖子中段催吐,让鱼刺吐出。
如果自行处理后,依旧觉得咽部有不适感,不确定鱼刺是否还存在,可以暂时在家观察一晚,次日咽喉部仍感不适,再上医院就诊排查不迟。
来源:央视新闻、成都商报、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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