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监狱罪犯入监教育合格率达99%,职业技能证书获证率达74%,出监综合评估率近98%,罪犯心理健康教育普及率达100%。10年来累计收押改造560万名罪犯,对159万余名罪犯进行了扫盲和义务教育,15.8万余名罪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263万余名罪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大多数罪犯被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全国监狱系统坚持“惩罚和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工作方针,坚持把改造罪犯作为监狱中心任务,大力加强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一大批罪犯被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司法部制定了《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教育改造罪犯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教育改造罪犯工作考核的通知》《关于加强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积极推进罪犯改造质量评估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改造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教育改造工作全面推进。各地监狱不断健全完善教育改造工作制度,制定教育改造工作规范性意见,规范心理矫治、个别教育、出入监教育、监区文化、职业教育等工作,形成以监狱法为基础,以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教育改造制度体系,实现罪犯教育改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全国监狱系统大力加强对罪犯的法律常识教育,使罪犯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切实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将罪犯的法治教育纳入普法规划,对考试合格的罪犯,颁发普法教育合格证书。
各地监狱按要求认真抓好罪犯扫盲教育,在罪犯入监两年内集中开展扫盲教育工作,基本实现了“不让一个罪犯戴着文盲的帽子走出监狱”的目标。此外,近年来,各地不断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方式方法,有效提高了罪犯适应社会的能力,促进了罪犯刑满释放后顺利回归社会,有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发挥所学劳动技能通过自己创业成为了致富典型。
近年来,各地积极创新教育改造模式和方式方法,实行“5+1+1”教育改造模式,加强罪犯入监、出监教育以及课堂教育,开展罪犯分类教育和个别教育,推进心理矫治工作,发挥监区文化的教育熏陶作用,大力开展社会帮教工作,教育改造的科学性、实效性不断增强。
据介绍,各地普遍建立了入监监狱(监区)或入监分流中心,集中开展罪犯入监教育工作,对罪犯实行统一收押、统一入监教育、统一评估和进行分类分流。司法部制定全国监狱系统心理矫治高级技术培训规划,对干警开展心理咨询师培训。各地监狱普遍建立健全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规范开展心理矫治工作。监狱对罪犯全部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对罪犯进行心理测试,准确了解罪犯个性、人格特征等信息,针对不同类型罪犯制定相应的教育改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