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王先生在浏览一家名为潍坊阳光国际旅行社的官方网站时发现其首页竟用国旗作广告,“国旗都能用来做广告,这种炒作的行为表明这家旅行社在道德上已经破产”。王先生称,这几天他一直在浏览潍坊各家旅行社的官方网站,要从网上选择一家合适的旅行社,准备十一期间外出游玩。在无意中发现阳光国际旅行社网站首页竟然将国旗用做宣传的噱头。
在登录网址为www.369uuu.com的阳光国际旅行社官方网站时,记者看到在该网站首页,鲜艳的五星红旗上几个醒目的白色大字“赤裸裸”的印在五角星的下方格外刺眼,“消费就是爱国,旅游才算好生活”。宣传标语如是写道。而在国旗的右下角记者看到一块名为“阳光国旅”的logo印在白色大字下方。“消费就是爱国,广告都印在国旗上了能是爱国吗?”。王先生表示对于这种低级的炒作很是反感。
为此,记者致电阳光国际旅行社,旅行社一王姓工作人员对于网友所反映的情况答复为这是旅行社爱国的表现。“我们2008年就将国旗作为背景放在网站上进行广告宣传,这是一种爱国的表现”。王姓工作人员说。
记者向潍坊仁达法律服务所陈洪杰律师进行了咨询。陈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八条中明确指出,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中亦有明确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